13日午间,华侨城(亚洲)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就成都欢乐谷所使用的若干娱乐及配套设施(如过山车及水上乐园设施)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据公告,成都天府华侨城作为承租人,招银金融作为出租人于13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出租人以收购代价5亿元,同意购买承租人目前拥有的成都欢乐谷所使用的若干娱乐及配套设施(如过山车及水上乐园设施)。收购后,出租人有条件地同意将租赁资产租予承租人,租赁期自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收购代价之日起计为期36个月,估计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5.49亿元。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应以回购代价人民币1.00元购买租赁资产。
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由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有权占用及使用租赁资产。承租人为华侨城(亚洲)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由华侨城(亚洲)全资附属公司耀豪国际拥有50.99%的股权。
承租人主要从事旅游及物业开发业务,其中包括成都华侨城项目。成都华侨城项目为一项大型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外三环路沙溪线两侧,包括优质住宅社区、城市娱乐及商业综合体以及欢乐谷主题公园,总建筑面积约为1,827,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