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分拆中骏商管的股份配额方案。
公告称,为使股东可优先参与全球发售,待联交所批准中骏商管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且该批准未被撤回及全球发售成为无条件後,合资格股东将获邀申请优先发售中的中骏商管股份(「预留股份」)。预留股份分别占国际发售及全球发售(假设全球发售的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中骏商管股份数目约11.1%及10.0%,乃作为保证配额。预留股份将自全球发售的国际部分项下的中骏商管股份数目中提呈发售,毋须重新分配。
保证配额基准为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每持有33股股份的完整倍数可认购一股预留股份。合资格股东应注意,彼等所获的预留股份保证配额未必相当于每手1,000股中骏商管股份的完整买卖单位。如有需要,分配予合资格股东的预留股份将下调至最接近的整数。概不会提供零碎预留股份的碎股对盘服务,而零碎预留股份的买卖价格可能会低于预留股份完整买卖单位当时的市价。
合资格股东获得预留股份的保证配额不可转让,且未缴款项配额不得在联交所买卖。
合资格股东可申请多于、等于或少于其在优先发售项下保证配额数目的预留股份,或仅可申请优先发售的超额预留股份。根据优先发售的条款及条件,有效申请少于或等于合资格股东于优先发售项下保证配额数目的预留股份将获全数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