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深陷债务危机、资不抵债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正在试图通过破产重整计划,再获生机。就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债权人对庞大集团重整申请三个月后,该公司在12月10日晚披露了重整计划,并得到法院批准。

对此,庞大集团方面表示,考虑到各种因素,破产清算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做法。据了解,接下来该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为承担经营亏损的主要责任,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的210,624.17万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

此外,为保障庞大集团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各方对该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重整投资人承诺,自受让让渡股票之日起三年内不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

而作为条件之一,重整投资人(指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维资产、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还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未来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未来,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庞庆华变为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和国民运力组成的联合体。

重整计划还指出,庞大集团先期将获得约17亿元资金支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外,还将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的方式,转增约36.9亿股股票。其中7亿股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引进的财务投资人受让,并提供7亿元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约29.9亿股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同时,重整投资人将引入中国民生银行(5.780,0.07,1.23%)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共益债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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