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郎”牌白酒的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郎酒股份”),于6月5日在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招股书,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郎”酒品牌因地成名,郎酒股份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从二郎镇到上游茅台(600519)镇的49 公里赤水河谷,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具有较强影响力、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白酒产区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四川已有五粮液(000858)(000858.SZ)、泸州老窖(000568,股吧)(000568.SZ)、舍得酒业(600702,股吧)(600702.SH)、水井坊(600779,股吧)(600779.SH)四家上市白酒企业,加上郎酒、剑南春,被誉为川酒“六朵金花”,如今仅剩郎酒和剑南春尚未登陆资本市场。

如果顺利冲刺A股,郎酒股份将成为四川第5家上市酒企。

暌违IPO13年

这是郎酒股份在过去13年间第三次IPO计划。

2007年郎酒便曾传出上市计划,但13年过去了,郎酒股份的上市才姗姗来迟。

最早在2007年,郎酒就计划IPO,但规模和业绩限制致使上市时机还不成熟,公司暂停了上市计划。

2009年,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驱动的白酒需求大幅上升,白酒厂商销量普遍快速扩大,行业高度景气。当年,郎酒股份更是被列入四川省金融办2009年四川省重点上市培育第一批企业名单中,然而虽然在2010年至2011年间,郎酒股份的营业迎来了大爆发,但2012年起国内经济增速却进入调整期,加上政府限制三公消费,发布禁酒令,两大因素叠加使整个行业量价齐跌,酒企业绩显著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其重启IPO的计划第二次失败。

2016年后,白酒需求的主要驱动力转换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白酒产量恢复上升,价格也在高端白酒的带动下上涨。在此背景下,郎酒股份第三度寻求上市。

在2018年6月出台的《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泸州市政府提出,“全力打造泸州老窖、郎酒、川酒三大龙头”,并明确提出“郎酒股份公司成功上市,主营业务突破200亿元”的行动目标。

据该次郎酒股份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 2017年-2019年,郎酒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51.16亿元、74.79亿元、83.48亿元,其中2018年、2019年营收分别同比增长46.18%和11.62%;上述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2亿元、7.26亿元、24.44亿元,其中2019年净利润同比增幅高达236.54%。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郎酒作为中国酱香型白酒第二军团的领头羊,它的体量接近百亿,因为历史原因一直没有上市,依托酱香型白酒的火爆,一定会受到资本端追捧,不过我们在走访市场中发现,产品价格比较乱,如果其在市场端、渠道端、客户端能够做得更好,未来整体的上升空间还是非常大。”

“郎”牌商标背后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改制时,郎酒股份控股股东郎酒集团虽然获得了全部有形资产,却唯独未能获得最为关键的一项无形资产——商标所有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郎酒股份拥有532项境内商标,招股书也详细披露了“郎”牌商标变动的故事。

2002年改制时,根据所在地古蔺县国资制定的《郎酒集团产权变动方案》,郎酒集团原有的商标等无形资产权益未纳入郎酒集团产权评估范围中,上述方案之附属协议《无形资产使用许可合同》另行约定:古蔺国资将其拥有的郎酒集团商标、商誉、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等许可宝光集团所属的郎酒集团独家使用,2002年的许可使用费为250万元,并按照每年酒类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数的1%收取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当郎酒集团年度酒类销售收入达到6亿元,则宝光集团拥有10%的无形资产所有权,郎酒集团年度酒类销售收入每增加1亿元,则宝光集团相应增加5%的无形资产所有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30%的所有权。

2009年11月18日,古蔺国资与郎酒集团股东宝光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确认宝光集团已按照《无形资产使用许可合同》拥有40%的无形资产所有权。按照2008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商标价值76亿元计算,古蔺国资占有46亿元价值,宝光集团占有30亿元价值。同时,双方进一步约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商标等无形资产价值增值部分归品牌投入方所有。

2009年12月11日,古蔺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将郎牌等133个商标无偿划拨给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将“郎”牌133个已注册和待审的商标无偿划拨给古蔺国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久盛投资。

据此,宝光集团依据《无形资产使用许可合同》取得久盛投资40%股权,此后根据《补充协议》,其陆续再取得久盛投资累计40%股权,合计持有久盛投资80%股权。

到了2016年11月重组时,宝光集团将其持有的久盛投资80%股权以40万元转让给郎酒股份,主要资产为“郎”牌商标,古蔺国资放弃优先购买权。

此后形成的局面是,2017年11月6日,郎酒股份与子公司久盛投资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作协议》,约定久盛投资负责公司品牌发展所需的所有商标的申请注册、维护、续展等相关事宜,并作为230457号“郎”商标的所有人,负责可能对“郎”及其系列商标的价值造成影响的商标异议、撤销、无效申请等案件。久盛投资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均许可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而且,未经公司同意,久盛投资不得将注册其名下的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商标,不能妨碍公司合法使用商标等。双方约定的合作使用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可自动延期10年。

据此,郎酒股份每年按照经审计的白酒类产品销售金额的1.2%向久盛投资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合同生效后每年度4月30日前,公司将经审计确定的白酒类产品销售金额以书面形式交久盛投资,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公司向久盛投资支付上一年度的商标使用许可费。

那么,上述商标所有权归属是否构成郎酒股份IPO的潜在障碍?

对此,保荐机构、律师在招股书中承认宝光集团取得“郎”牌商标所有权存在程序瑕疵,不过鉴于四川省国资委已授权、泸州市人民政府与古蔺县人民政府已进行确认,有关保荐机构认为该等瑕疵对宝光集团取得久盛投资80%股权的合法有效性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对于商标权的疑问,6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拨打郎酒股份披露的公开电话,但是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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