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规模性纾困政策迅速落地,成效不断显现。
据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统计,截至9月30日,在实行直达管理的1.7万亿元资金中,各地已将1.57万亿元直达资金下达到市县使用单位,形成实际支出10214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地方资金的61.2%。如果按照下达时间算起到年底完成全部支出测算,支出进度已高出序时进度11.2个百分点。已支出资金中,市县基层支出共计9961亿元,占比97.5%,体现了资金直达基层的政策效用,其中市级支出1558亿元,占比15.2%;县级支出8403亿元,占比82.3%。省级支出253亿元,占比2.5%,主要是按照省级统筹要求列支的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和普惠金融资金对重点保障企业的贷款贴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龙小燕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能快捷高效地把财政资金从中央拨付至基层市县终端使用,是增强积极财政政策执行效能、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改善财政治理方式的重要创举和机制。
“财政资金直接到达使用单位,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减少了中间环节不必要的‘损耗’,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运用效果。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能够确保账务清晰,让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普惠、公平地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支持。”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补充道。
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新增财政资金下达到市县使用单位,有效补充地方财力,保证了减税降费到位,有力支撑了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保障了基层正常运转。
田利辉认为,在获得直达财政资金分配的同时,相关单位、项目、企业和居民确实也会因为减税降费的实施而得利获惠。可以说,有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直达和精准的减税降费是从两个维度切实提升有关企业和人员的经济所得和幸福感。
“下一步要总结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目的就是要发挥直达机制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增强积极财政政策执行效能,提升财政体制运行质量。”龙小燕分析道,第一,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例如将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部分资金,以及部分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机制,目的在于更好更精准更高效的支持保基层运转。第二,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加强监管,明确资金范围、分配拨付、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与问责等内容。
谈及完善直达资金的管理,田利辉建议,借助大数据、分层化和抓细节来进行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直达资金需要保证设计到位、分配精准、使用有效。而且,避免财政资金直达政策落空,可以加强群众监督。如果信息对称,截流、挪用等情况将难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