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汽车消费转型升级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广东省财政抓住“国Ⅳ”及以下标准等老旧汽车进入换购高峰期的时机,统筹安排8亿元补贴资金,大力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自2021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持有广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包括乘用车和货车)的,可享财政补贴。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万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0.5万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0.8万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0.3万元/辆;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专项行动提前结束。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省级财政补贴可与各地市汽车消费补贴叠加,形成促进汽车消费转型升级的合力。通过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提质升级,预计可带动汽车消费约360亿元。(记者 肖文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