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浙江省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的通知》,明确提出规范二手房挂牌行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通知》指出,加强对二手房挂牌价格的管控,及时下架挂牌价明显高于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异常房源。
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重点、热点区域先行试点,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参考价将定期在相关网站发布。
《通知》表示,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放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此外,《通知》还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不得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
据悉,绍兴是浙江继宁波之后,第二个明确提出建立二手房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城市。今年4月,宁波发布楼市新政,提出将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提出将实施二手房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城市正在不断扩张,今年以来,由深圳开始,成都、东莞、无锡、西安等城市都发布了相关政策规定。
另外,绍兴今年已多次发布楼市管控新政,如明确试行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销售;市区范围内实施限购,本市户籍限购3套,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限售年限由2年升至3年(自取证之日算);严禁经营贷、消费贷流向房地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