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最新要求及三年来本市在实行电子证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开展修订工作。主要修改内容有哪些?详见↓


(资料图片)

主要修改内容

一、第三条中对相关单位职责分工作进一步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的综合管理。委人才开发评价中心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初证和继续教育的报名、培训、考试等日常管理工作。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发证、变更、查询、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第四条中进一步优化跨省变更受聘企业“三类人员”进沪换证工作。持外省市“三类人员”证书人员,证书信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可查,且状态为“办理转出”,即可办理进沪换证。

三、第四章对考试方式和考试安排进行创新调整。初证考试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增加继续教育考试频次,方便从业人员取证。同时也对成绩有效期予以明确,考生在成绩合格后的三年内均能申领证书。

四、第五章中对电子证书的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新版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制发,证书的详细信息在住建部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的官方网站均可查询,实现全国范围互联互通。

“三类人员”电子证书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标准样式

原标题:《敲重点!这个管理办法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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