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保险中介牌照申请放缓之后,昨日又传出令行业雀跃的消息。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行业征求意见,全文共六章,九十六条,明确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方面相关问题。

“这版综合了两年来监管对中介许可所有的要求,横向上更全面,纵向更加细致。”一位拥有保险集团及中介行业经验的法务人士告诉《财联社·保险频道》记者,“征求意见稿第13、14、40、41..条中多半为2017年度原保监会下发《2017年保险中介现场检查工作方案通知》中自查要求,但更为细致。”

《办法》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监管重心下沉,授权派出机构。通过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办理流程】可发现,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由注册所在地银保监局受理和核准,无需再上报银保监会。

据上述法务人士梳理,《办法》横向涵盖细节包括以下7项通知:

1. 2000.08.04原保监会发布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2011.09.22原保监会发布《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3. 2015.09.17 原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

4.  2015.10.09保监会发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订)》

5.  2016.09.29 原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

6.  2018.02.01原保监会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7.  2018.02.01原保监会发布《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中介严打年意在消化泡沫

“今年是中介的严打年,这个出台并不奇怪。”上述法务人士告诉记者,通过梳理今年以来银保监会下发的系列文件(下图)可以看出,今年严监管趋势明显。

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40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50家,保险经纪公司499家,已备案保险公估公司353家,个人保险代理人871万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代理网点22万余家。

保险中介作为保险业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机构多而庞杂。保险行业经过几年结构调整、转型之后,保险中介在各渠道中的优势地位越来越突出,对中介机构的系统性规范提上日程。

“监管严打,唯一的目的无非是希望中介发展实实在在的业务,消化泡沫,消化后还不是为了让老百姓的得到实惠,根本还是为民。”上述法务人士分析道。

《办法》中也明确提到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初衷:为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保险中介相关市场准入行政行为,明确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的条件、程序、期限和申请材料,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从源头治理中介乱象

“这份文件是对中介许可和高管任职监管政策的细化与完善,细节中体现出监管对高管任职标准越来越严格。”上述法务人士告诉记者,通过该征求意见稿第五章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可看出,监管意在从源头治理中介乱象。

通过对比《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二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节,发现第74条新增【经济工作经历的定义】中,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指拟任人)的经济工作经历,需有在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或者曾在任职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从事法律、财会、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并具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这表明监管对中介高管任职要求中政府及合规背景要求越来越严格,且第79条综合鉴定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品行、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五个方面’,更加体现监管对高管道德风险的多维度管控。”上述法务人士表示,“如果说有影响,最大的是高管,规定的细致程度和高标准,高素质要求,会让一些从业人员望尘莫及。”

未明确分公司是否统一悬挂总公司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务人士提到,此次《办法》未提及中介机构分公司取消许可,统一悬挂总公司牌照相关内容。

“这是一处细节,背景是2015年国家颁布简政放权相关通知后,针对保险中介许可的变化是,各地监管派出机构纷纷通知,今后中介机构(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其他不确定)分公司许可证取消,今后分公司统一悬挂总公司许可证。”上述法务人士指出,“这也是我们目前正在履行的要求,对各保险公司一线操作人员说,希望明确,毕竟实际工作中需要依据。”

谈及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影响,上述法务人士告诉记者,“我认为影响是十分正面的,法律合规最需要的就是监管下政策文件时特别全面,不怕多,就怕没有,实操中,无论是机构筹建,还是高管外报都需要这样的政策作为指导,让合规法务人员可以有据可寻,保证公司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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