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代理投资者向*ST大控提出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收到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投资者申请法院执行*ST大控的生效判决后,法院却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未发现被执行人(即*ST大控)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而最新的信息显示,由于连续11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面值,*ST大控在8月17日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这也被外界认为,公司或将加入面值退市的阵营。

“对于这种情况,持股的投资者惨,通过诉讼索赔的投资者也惨。”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感慨。

对于*ST大控而言,持续走低的股价已为公司敲响警钟。

8月17日,*ST大控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8月2日至8月1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此前,两市已有公司因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而退市。

在公告中,*ST大控称,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而截至8月19日收盘,*ST大控股价再次收于1元以下。

同花顺数据显示,年初至今,*ST大控累计股价下跌三成,目前总市值仅为13亿元左右。

虽然公司在公告中称“经营情况正常”,但从《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的情况看,*ST大控的基本面并不乐观。

《证券日报》记者从裁定书中看到,就*ST大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8月28日已经作出民事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在今年5月24日依申请人申请,依法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对被执行人(即*ST大控)土地、工商、银行、车辆等线上查询及对名下不动产情况线下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我们已代理超过200位投资者向*ST大控提起索赔诉讼,绝大部分案件已获得生效判决,判决总金额接近2000万元。不过,据法院反馈,目前*ST大控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

对于当前*ST大控的情况,王智斌认为,*ST大控债务缠身,退市也是大概率事件,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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