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2018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本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18年度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5家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18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6家机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方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连续4年排名首位,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则排名垫底。
部分主承销商失职失信
发改委表示,整体来看,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业务行为合规度较高,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同时,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存在未及时进行风险警示,部分主承销商主办的债券存在披露信息不及时准确、主办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主办人员履职能力弱、不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存续期监管等失职失信及不专业等情况。
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方面,对于2018年主承销1只及以上企业债券(不含仅参与联席主承销)的54家主承销商,实施全面评价,涵盖所有评价指标。从全面评价(满分100分)的结果看,平均得分为81.78分。其中,得分在85分以上的14家,80~85分的20家,75~80分的18家,70~75分的2家。
国开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等3家机构连续4年排名前10位,天风证券、东方花旗证券等8家机构连续4年排名前20位。排名末4位的分别是华创证券、国融证券、九州证券、国盛证券。
评价结果挂钩激励、惩戒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方面,本次受评的6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为81.75。其中,得分在85分以上的2家,80~85分的1家,75~80分的2家,70~75分的1家。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连续4年排名首位。排名2~5位的依次是联合资信、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中证鹏元,大公国际则排名垫底。
后续激励措施方面,发改委表示,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鼓励债券发行人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
惩戒措施方面,对于存在不诚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分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连续两年在主承销商全面信用评价中排名后10位或未独立主承销企业债券的承销商,自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担任优质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并要求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记者 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