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于昨日发布消息,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石学东(曾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学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石学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石学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学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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