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纾困中小微企业,日前,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州市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银行、类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金融科技类公司,以及提供信息数据服务等企业均可申请试点,供应链核心企业可根据试点需要申请设立供应链金融公司,探索使用“供应链金融”字样作为企业名称。
“传统的信贷审核主要盯着企业财务报表,供应链金融与核心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融合,能够深入到产供销和供应链条,深入到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能够从细节中了解企业经营的真实状况。”某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引入核心企业、第三方企业等,有针对性地为供应链的某个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不仅能更好地服务实体,还能有效地把控风险。《方案》中就提及,鼓励使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打通产业数据和信息链条,全面探索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支持具备丰富产业链的区域探索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集聚区。
对于申请试点的核心企业,要求“上一会计年度不亏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资产规模或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对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公司要求,“实收资本3000万元以上;平台主要管理层具有3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无重大未决诉讼,司法纠纷以及被法院执行情况。”
为了更好地推动试点落地,广州还将设立广州市供应链金融专业委员会,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专业标准建设,研究发布供应链金融专业指南,为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