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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沪深交易所获悉,为落实证监会近期出台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央企业综合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落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工作方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上交所表示,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紧扣服务实体经济主线,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和倾斜力度,注重发挥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在防范资本市场整体风险中的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改善市场生态,不断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和共识。
上交所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层面,突出强化激发治理的内生动力;上市公司层面,突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自律监管层面,突出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制度保障层面,突出不断提升规则质量;科创板建设层面,突出保持科创硬科技成色;生态建设层面,突出通过深化开门办监管推动增强合力。
深交所此次发布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经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巩固深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形成一批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创新能力突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业绩长期向好、投资者回报持续增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群体。
深交所此次发布的工作方案主要涵盖三方面重点,即加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加快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质效和塑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生态。
其中,在加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方面,深交所将以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牵引,优化主板发行上市条件,突出主板蓝筹市场特色,加快完善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度。同时,将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占比,研究完善股权激励、再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机制,引导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需要和产业政策导向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