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由原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信用风险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完善的风险分类制度是有效防控信用风险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风险分类实践中面临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而风险分类是商业银行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因此《办法》的正式实施备受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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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不仅覆盖了贷款,更覆盖了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等表内、表外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能够对债务人涉及的各类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进行统一评估,有效避免了管理盲区,覆盖资产范围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相适应,非常具有现实重要性和时代意义。

为主动应对内外部形势的变化,统筹安全与发展,建设银行在2022年对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进行了系统梳理,第一道防线落实风险识别管控的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第二道防线抓好风险内控的统筹督导和审核把关,第三道防线保持高度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建设银行通过厘清‘三道防线’职责、完善全面风险治理体系,为《办法》在本行落地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前述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切实发挥金融科技对《办法》落地的支持作用,持续优化系统,将标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之中。同时,持续推进完善机制建设,加强系统建设,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非零售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应以评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为中心,债务人在本行债权超过10%分类为不良的,该债务人在本行所有债权均应分类为不良;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90天的债务已经超过20%的,各银行均应将其债务归为不良。

从逾期天数看,《办法》明确规定,金融资产逾期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逾期超过90天、270天应至少归为次级类、可疑类,逾期超过360天应归为损失类。《办法》实施后,逾期超过90天的债权,即使抵押担保充足,也应归为不良。

“《办法》实施后将有助于银行业进一步做实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准确识别评估自身的风险水平。”中国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对风险资产分类提出客观的指标与要求,如将逾期天数作为资产质量恶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有助于银行实际操作。银行业应根据相关要求对自身风险分类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系统改造。

针对《办法》提出的要求,某商业银行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该行当前已全面梳理现行的资产风险分类治理架构、运行机制等,审慎开展分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细化分类标准和方法,在管理中切实有效推动落实监管要求。

谈及《办法》正式实施后,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将发展哪些变化?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国内推动银行业深化改革,提升经营效率,同时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并取得显著成效。《办法》实施后,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识别、评估潜在信用风险,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情况,不存在导致潜在不良资产释放的问题。

上述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不断夯实资产质量基础,提高应对各类风险冲击能力,确保资产质量在合理区间运行平稳,积极发挥大行“稳定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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