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注册4个月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众精工)再次向科创板发起冲刺。8月24日晚间,博众精工科创板上市材料获上交所受理。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博众精工是此前3家终止注册的企业中首个“返场”科创板的公司。博众精工于2019年4月首次递交科创板上市申请,10月底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核,12月提交证监会注册申请。但今年4月,博众精工主动撤回了注册申请文件。公司在上次申报科创板期间,因举报导致补确认收入的事项,以及对大客户苹果公司的依赖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高度依赖苹果产业链
博众精工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数字化工厂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涵盖消费电子、汽车、新能源等行业领域。2016年-2018年,博众精工营收和净利稳步提升,营收分别为15.50亿元、19.90亿元和25.18亿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0亿元、2.82亿元和3.07亿元;但2019年以来,经营业绩下滑,营收和净利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 16%和 8%;到了 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绩出现断崖式下滑,1-3月仅实现营收1.24亿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2399.82万元。
虽然博众精工在招股书中将2019年来业绩波动的原因归咎于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客观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博众精工的收入来源高度依赖于大客户苹果公司。2017-2019年,公司对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超过70%,对苹果及其指定EMS厂商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84.90%、71.82%、73.31%。2019年,公司营收下滑,主要原因就是苹果公司自动化设备的整体需求量有所下降。今年一季度,虽然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降到了40.54%,但受疫情影响,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并且,由于苹果手机新品相关自动化设备订单下达时间有所延迟,将直接影响公司今年第二、三季度的收入确认。
科创板上市委此前格外关注博众精工业绩依赖苹果的问题,要求公司“结合苹果公司对其同类产品采购占比及变化趋势,对照直接竞争对手的技术与产品情况,说明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分析能否将该竞争优势扩展到其他大客户、是否会受到苹果公司的专利排他性限制”。博众精工在最新版招股书中表示,若未来其无法在苹果供应链的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的合作关系,或是苹果产品销量下滑进而传导至上游设备供应商,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规范性受到质疑
金融投资报记者查阅博众精工上一轮申报材料发现,公司曾因举报导致补确认收入的事项,被科创板上市委质疑“在客户接单、确认收入等方面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香港博众为博众精工实控人吕绍林控制的其他公司,2015年以前主要负责承接苹果对博众精工的订单。但在2012-2014年,苹果向香港博众下达订单中有部分订单对应的设备由博众精工直接运至境内保税区外代工厂,并未出口至境外,也未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博众精工未确认对香港博众的收入,也未实际收款,所涉货款金额共计3096.77万美元由香港博众全部在境外收取。此外,公司与香港博众、香港博众与苹果之间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该部分差异也留存于香港博众,导致双方账面记载金额有差异,金额为 5785.80 万美元 。 2011-2014年,香港博众承接苹果订单金额共计4.29亿美元,公司承接并执行订单金额3.40亿美元,差异金额合计8882.56万美元。之后,博众精工不得不追溯这部分收入,并为此补缴了几千万税款。
根据公司上一轮申报招股书注册稿,公司追溯确认报告期外的收入1.14亿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7.65万元,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00.15万元,并补缴相应的增值税1940.17万元,附加税232.82万元和企业所得税1676.99万元,合计补缴税款3849.98万元。追溯调整后,公司2016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8935.46万元。此外,公司已于2019年7月缴纳因上述补缴税款事项而产生的滞纳金3439.73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尽管上述未转订单情况发生在报告期外,且公司自2015年起就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香港乔岳进行规范整改并改变了交易模式,也已收回全部款项。但科创板上市委仍对该事项给予了高度关注,当初上会时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要求公司就该事项“说明在客户接单、确认收入等方面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并就所涉及的大陆及香港两地税务、海关、外汇主管部门的最新处理意见做出说明”。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就在博众精工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文件后不久,也即今年4月24日,香港博众被注销。
实控人持股高度集中
股东方面,博众精工的实控人吕绍林、程彩霞夫妇通过乔岳投资、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间接控制博众精工合计91%的股份,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博众精工在招股书中称,吕绍林与程彩霞夫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博众精工在2017年度曾经大手笔现金分红3亿元。
此外,今年6月,公司实控人将6%的股权转让给了招银成长贰号等8家机构,股权转让款合计3.30亿元。双方签署了对赌协议,约定若截至2024年1月1日公司未实现合格上市,招银成长贰号等8家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实控人回购其所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