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29日讯,广东省发改委发布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公告,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该补贴与“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8000元/辆。活动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购车合同日期须在此期限内。

全文如下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按照《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该补贴与“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期限

活动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购车合同日期须在此期限内。消费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应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三、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8000元/辆。

四、补贴流程

1.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查询推广车型。

2.消费者在经销商处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广车型后,由经销商在“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登记审核系统协助完成信息登记。

3.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后,在“粤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填写车牌号、收款账号,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信息,提交补贴申请。

4.经审核确认后,省级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五、监督检查

省相关部门组织补贴活动监督检查,发现篡改合同、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及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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