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6月14日讯(记者 朱洁琰 李红晖),今日,圣湘生物(688289.SH)发布公告称,公司时任董事朱锦伟因违规减持受上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从公告内容看,该起事件还“一波三折”,曾先后出现两波违规减持,引发市场关注。
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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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圣湘生物股票于2020年8月28日上市时,朱锦伟持有公司股票340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1%。
圣湘生物于2020年8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朱锦伟承诺称,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违反上述承诺的,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直至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2021年8月28日,朱锦伟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
2021年11月30日,圣湘生物公告称,朱锦伟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4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减持单价为45.97元/股,合计减持总金额2.11亿元。本次减持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50.48元/股,违反其前期关于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承诺。
2021年12月16日,圣湘生物再次披露公告称,朱锦伟于11月29-30日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朱锦伟在按照其承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继续进行减持,再次违反其前期承诺。
根据圣湘生物2022年2月19日和4月29日的公告,朱锦伟已于2022年1月5日,将其减持相应股份对应的差值金额1557.10万元补偿给公司,该差值金额系其根据减持股份数量与减持价格低于调整后首发价(49.355元/股)的差额之乘积计算得出。
同时,朱锦伟还承诺,自短线交易限制期届满后,即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通过上交所系统允许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将前述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公司股份合计580万股进行回购,将持股情况还原至减持前状态,并将因回购前述股权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上交所表示,鉴于责任人积极采取了将减持差额收益上缴公司、公开承诺将股权还原至减持前状态等补救措施,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违规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对相关情节予以酌情考虑,决定对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朱锦伟予以通报批评。
资深投资人士王骥跃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解读称,这主要是个人被处罚,董事辞职了对上市公司不会有什么影响,“是个人责任,不是公司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则告诉《科创板日报》记者,根据《证券法》第84条规定,董监高等人员违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过,由于投资者很难完成其损失与违背承诺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因此,司法实践尚未出现成功案例。“这也导致该条款并未对承诺人形成实际震慑力,这应该是违背承诺时有发生的一个关键原因。”
另一方面,上交所还指出将把上述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对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诚信档案本身影响不是特别大,任何违规都会被记入。
董事解释系误操作减持
据圣湘生物今日发布的公告,朱锦伟在异议回复及听证中提出的申辩理由有:相关承诺距离减持实施日已过一年半,签署时文件太多,减持前其对IPO承诺几乎没有记忆;首次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减持行为,缺乏应有、必要的审慎。
而在圣湘生物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中,亦指出朱锦伟系误操作减持。
事实上,此前也有多家上市公司出现减持“误操作”的情况。如6月10日,景峰医药(000908.SZ)发布公告称,持股5%股东洲裕能源不了解交易规则,导致买卖股票期间出现短线交易及违规减持行为。
无独有偶,6月2日,科顺股份(300737.SZ)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伟忠先生提交的《关于误操作导致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以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道营业部出具的《关于误操作卖出股份的致歉说明》,陈伟忠先生在中银国际办理证券相关业务时因营业部工作人员误操作其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其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份100股。
而对于违规减持的处理,多数上市公司在公告中的表态如出一辙,表示涉事股东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票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
朱锦伟本届任期将满 兼任多家非上市公司董事
据招股书显示,朱锦伟为圣湘生物持股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也是公司前十大发行人股东之一,在圣湘生物担任董事一职,任期为2019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
据2022年圣湘生物一季报显示,朱锦伟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股比例为7.06%。
另从招股书公开信息能够看出,朱锦伟确为首次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朱锦伟曾在1990年至1992年任职于南昌市人民政府利用外资办公室,南昌市招商局;1995年至1997年任职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1997年至2002年,任涌金集团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涌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08年,任九芝堂(000989.SZ)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等。
此外,招股书显示,朱锦伟还同时兼任合肥永生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伟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诺东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
在对外投资情况中,据招股书显示,朱锦伟在合肥永生制药有限公司的持股75%,在合肥伟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