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6月15日讯(记者 曾乐),近日,证监会批复同意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招股书显示,华盛锂电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特殊有机硅两大系列。其客户主要包括:三菱化学、比亚迪、宁德时代、天赐材料、国泰华荣、杉杉股份等。其中,华盛锂电作为添加剂供应商,系比亚迪刀片电池供应链企业之一。

此次IPO,华盛锂电计划募资7亿元。其中,6.74亿元用于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项目,0.27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VC、FEC成营收主力,下游电池技术路线变化影响经营业绩

招股书显示,华盛锂电2019年、2020年、2021年营收分别为:4.23亿元、4.45亿元、10.1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76亿元、0.77亿元、4.1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5亿元、1.24亿元、2.87亿元。

华盛锂电主要产品为以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和双草酸硼酸锂(BOB)为代表的电解液添加剂。其中,VC产品是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电池寿命。

从收入构成来看,VC、FEC为该公司主要营收来源。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各期总营收比重分别为:89.11%、86.34%、91.72%,整体表现相对平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着新能源车等终端需求快速增长,华盛锂电的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供不应求。2021年,华盛锂电先后与宁德时代、比亚迪、天赐材料签署长期合作协议。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下游电池技术路线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华盛锂电业绩增长的稳定性。据介绍,华盛锂电主要产品VC在电解液中的添加比例一般在1%-3%左右。其中,在三元电池电解液中的添加比例为1%-2%;而在磷酸铁锂电池的电解液配方中,VC的添加比例则更高,一般为3%-5%。

近年来,由于磷酸铁锂电池的产品性能和成本优势逐渐凸显,其出货量大幅提升。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市场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159.6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为81.7GWh,占比51.2%。产量方面,同年,中国市场磷酸铁锂电池产量累计125.4GWh,占电池总产量的57.1%,同比累计增长262.9%。这也使得华盛锂电VC产品于2021年在市场上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且产品价格、毛利率均有较大幅度上涨。

对此,华盛锂电方面坦言:“如未来出现三元电池技术路线大幅替代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则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VC的市场需求减少,公司收入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将受到不利影响。同时,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有机液态电解液应用领域的减少将导致电解液添加剂市场需求的下降。”

报告期内,华盛锂电研发费用分别为:2331.12万元、2600.47万元、4936.67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5.51%、5.85%、4.87%。

产能方面,当前,华盛锂电拥有张家港一期、二期两个生产基地以及全资子公司泰兴华盛,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产品共年产5000吨。

▍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比例较低,比亚迪入股并成主要客户

从股权结构来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直接持有华盛锂电19.53%的股份。而财务投资人金农联相关企业直接持有华盛锂电22.80%的股份、财务投资人敦行相关企业直接持有该公司24.51%的股份,财务投资人直接持股比例较高。

针对上述情况,2021年12月,金农联相关企业、敦行相关企业与沈锦良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这也意味着,沈锦良可实际支配其一致行动人和上述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的该公司 54.48%股份的表决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沈锦良、沈鸣合计控制公司81.31%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2月,比亚迪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入股华盛锂电,并持有后者1.98%的股份。

报告期内,华盛锂电对比亚迪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36.62万元、1343.89万元、13568.10万元,占该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5%、3.02%、13.38%。2021年,比亚迪更是成为华盛锂电的第三大客户。

而这一情况也受到了上交所关注。《科创板日报》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及相关信用政策、作价是否公允等问题。

对此,华盛锂电方面在问询函中回复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和新增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相同,具体的信用账期略有差异。其中,2021年因市场供不应求状态持续,公司将信用期予以缩短。同时,因销售区域不同,公司内外销产品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此外,据介绍,华盛锂电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需要注意的是,其或存在因无法满足趋严的环保政策导致限产、停产或处罚的风险。

2018年,华盛锂电子公司泰兴华盛曾因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和不正常运行固废焚烧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受到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两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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