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计划,结合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启动2023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并发布《2023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指南》,此次申报项目涉及成果转化引导计划、创新环境提升计划2类计划,包括4个业务类别,分别是科技金融资助、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国际科技合作资助和科学技术普及资助。
申报科技金融资助 涉及4个子项 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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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涉及天使投资补助、债权融资补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科技保险补贴4个子项。
其中,天使投资补助面向在2021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获得天使投资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进行一次性经费支持。
债权融资补助面向在2022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完成债权融资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具体来说,补助类别包括信用评级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担保费补助以及贷款利息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每一类别具体要求执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面向在2022年1月1日—7月 31日期间,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调整层级)的中小企业。具体来说,将对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补助20万元;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30万元;对符合条件由基础层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10万元。
科技保险补贴面向在2022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购买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对购买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每户每年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贴。其中,对购买科技部门确定的重点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购买科技部门确定的一般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
申报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看 重点面向三类载体 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重点面向三类载体:一是成都市机构在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二是域外知名机构来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三是2022 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获批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值得一提的是,将重点支持服务于成都市 20 个重点产业链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
在补助标准上,对成都市机构在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众创空间升级为孵化器或加速器、孵化器升级为加速器实行差额补助;对域外知名机构来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按类别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成都市新纳入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新获批国家级孵化器、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申报国际科技合作资助 涉及5个子项 最高200万元经费资助
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申报涉及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和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 5个子项。
具体来说,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面向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在蓉或国(境)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国际性研发机构,分两年给予最高 2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面向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与国(境)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等,围绕成都市主导产业在成都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立项的重点科技合作项目,给予项目实际研发经费联合投入30%、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经评审立项的一般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
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面向在开展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园区等引才引智载体。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获得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批准命名的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面向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配套资助;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外合作项目,给予国家资助金额10%、最高20万元配套资助;牵头承担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给予国家实际到位资金15%、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
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面向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举办的A类和B类国际科技合作活动。其中,A类活动根据活动绩效择优进行后补助,对重点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一般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20万元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最多申报2个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且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B类活动按照每人每次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1万元资助。
申报科学技术普及资助 涉及2个子项 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申报涉及科普基地建设资助、科普创作资助2个子项。
具体来说,科普基地建设资助主要面向主要面向具备开展科普活动资源条件的在蓉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单位,以有形的互动展品为主要依托,对潜在的科普资源进行科普化改造,经命名后向社会公众开放或依托一定数量的传播载体开展科普宣传和活动,具有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能够承担科技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科普场所。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科普创作资助主要面向围绕一定科普主题,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创意性等为一体的科普作品。创作类别包括,科普剧与科学实验秀的创作及推广、科普创新产品研发及推广(科普展示类互动装置、大科学装置模型等科普互动设施设备)、其他科普创作及推广等(科普图书、科普视频、电影、软件等)。对符合科普创作资助条件的单位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据悉,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s://kjxm.cdst.chengdu.gov.cn/index.html实行全程网上申报。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5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