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20日讯(记者 林坚)不知是传闻太强大,还是股价太脆弱,近期屡屡见上市公司被传闻击中而大跌。一个月前的长春高新,昨天的医美股,今天的三安光电,莫不如此。

事情显然未完,财联社记者注意到,9月19日晚间,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发布索赔征集方案,将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长春高新投资者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索赔。

图为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发布的索赔征集方案

据了解,此次针对索赔的对象为发布上述市场消息的源头——微信公众号“华招医药网”(江苏华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传播该信息的微信公众号“药闻康策”。有受访律师对记者表示,如果本次能够征集到投资者并顺利立案,将成为A股首个因虚假信息遭受损失而索赔的“集体”诉讼。


(资料图片)

以8月18日收盘价计算,截至9月20日,长春高新股价已跌去26%,市值蒸发约250亿,背后是受伤的是机构投资者和一众股民。

财联社记者从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最新了解到,上述索赔事项还在征集投资者阶段,两家自媒体也并未联系律所。目前,微信相关维权群人数已达300人,且数量仍在增加。长春高新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结束,该公司在册股东总计135873户。

图为长春高新8月18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

针对律所此次发起的索赔征集,长春高新董秘办公室相关人士称,公司已关注到此索赔事项,但相关事实还需依靠监管机构查证,“公司不会进行公开回应。”

无独有偶,9月20日,被虚假信息重伤的上市公司又添三安光电。有用户在网络平台发帖称,该公司有相关人士中午在办公室被带走。不过也三安光电随后澄清。公司董事长也亲自在朋友圈释放利好消息安抚人心。

图为三安光电董事长朋友圈

虽然采取一系列举动,假消息对三安光电股价的冲击已既成事实,当日公司收跌7.05%,并长时间在社交平台热搜榜上。

图为三安光电9月20日股价变动情况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长春高新还是三安光电,上市公司被谣言重伤的乱象多次上演。就在近日,市场有传言称,监管部门将整顿渠道医美,内容包括检查医院财务问题,医美机构名录等,该消息虽未被证实,但直接影响医美板块暴跌,多家赛道公司股价重挫。

此外,港股企业复新国际近期也因一则被“监管部门要求摸底复星”的谣言深陷舆论泥沼。

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致使长春高新股价闪崩

因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导致长春高新股价一路下跌的事件可追溯到今年8月17日。

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称,8月17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对外发布《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当日,微信公众号“华招医药网”发布文章称,浙江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品种目录并未对外公布,但据业内传出消息,第三批将分化药和生物药两组展开并附图,其中生物药包含人干扰素a1b(重组人干扰素a1b)。此后,微信公众号“药闻康策”转发“华招医药网”上述文章。到了次日的8月18日上午11∶23分,雪球网用户“股坛一手哥”将“药闻康策”所转发文章的截图发布在雪球论坛,使该消息快速发酵。

随着上述消息的发布以及传播,长春高新股价于8月18日跳空1.78元低开并持续低迷,13时40分开始抛盘大量增加,14时加速跳水,14时27 分封死跌停,最终以202.10元的跌停价收盘,全天成交24.27亿元,当日市值蒸发超90亿元。

缘何上述虚假信息会与长春高新关联起来?据记者了解,长春高新子公司金赛药业是国内第一家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企业,该公司在2021年的营业收入占长春高新总营收的76.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总净利的98.06%。

可以看到,长春高新的主要收入和利润均来源于子公司金赛药业,来自主要产品重组人生长激素。而据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信息,长春高新主要盈利产品重组人生长激素就在集采名单内,而市场认为,一旦纳入集采,长春高新业绩将会发生大幅缩水。

不过,上述自媒体发布并传播的消息后被证实为假消息。依据浙江省8月23日发布的集采品种目录显示,相关生长激素产品并不在内。记者注意到,“华招医药网”“药闻康策”早已删去了涉及虚假信息的相关公众号文章。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索赔,律所提示五大风险

有医药人士受访时表示,长春高新长期被集采风波所笼罩,此前广东省集采生长激素,长春高新股价已出现大跌,而此次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信息又点燃了积累的舆论压力。而记者注意到,长春高新股价闪崩跌停后,有媒体跟进报道称,疑似有人在背后故意传播假政策来配合股价做空,这也成为此次索赔的一个关键背景。

不难发现,从自媒体发布并传播消息,到如今股东发起索赔,仅过了一个月多的时间。征集方案显示,依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认为,“华招医药网”“药闻康策”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导致8月18日长春高新股票价格放量大跌的严重后果,扰乱了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应当依法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此次索赔,并非所有持仓股东都符合条件。

据了解,符合索赔条件的股东为在2022年8月18日之前持有或者当日购入长春高新股票并持有至2022年8月22日之后的投资者,或者在2022年8月18日之前持有或者当日购入长春高新股票并于2022年8月19日或8月22日卖出的投资者。征集时间从发布日到2022年10月31日截止。

针对目前索赔征集,有受访的律师人士还称,有三大关键核心需要留意,一是符合索赔条件的股东求证较难;二是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到上市公司股价异动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进一步厘清、求证;三是被告的两家自媒体是否具有相应的偿款能力。

可以看到,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在索赔征集计划内也揭示了五大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系资本市场投资者因虚假信息遭受损失而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尚未有相关的诉讼案例;

如投资者所受损失与“华招医药网”、“药闻康策”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不被法院认定具有因果关系,可能导致败诉;

如“华招医药网”、“药闻康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网页证据不被法院认定具有真实性,可能导致败诉∶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被告败诉后可能不具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将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相应的判赔金额;

其他可能导致投资者败诉或者索赔不成功的风险。

图为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发布的风险提示

记者注意到,从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到长春高新股价发生异动的过程中,名为“股坛一手哥”的雪球用户在网络平台的截图传播为该则虚假信息的扩散推波助澜,那么,该名用户是否也要被追责?

对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发布、传播虚假证券信息,都可能面临证监会的监管,严重了可能会被证监会处罚,甚至更严重了还可能涉嫌犯罪。”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雪球用户应该是普通股民,不清楚消息的虚假性,二次传播时不具有传播虚假信息的故意,所以本次索赔不会针对该用户。

打击虚假信息、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正在进行

记者注意到,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此外,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谣言接连重伤上市公司,损害投资者权益,谣言何时休?据了解,为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9月2日,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明确对首发恶劣谣言、多次传播谣言、利用谣言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账号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

据了解,该专项行动将全面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着力解决旧谣言反复传播、新谣言层出不穷的问题。健全完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打通谣言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大造谣传谣行为惩治力度,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最大限度挤压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生存空间,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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