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省于1955年7月30日撤销,现在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辽宁省三个地区的交界地带,在民国时期,热河是单独一个省份,省会是承德市,同时是东北四省之一,热河名称来源自承德避暑山庄内的温泉,温泉水流入武烈河后,在当地冬季寒冷的气候下也不结冰,蒸汽蒸腾,因此被称为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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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省历史
1、民国初年,热河地区仍为清廷管辖范围,以热河都统管辖热河地区满、蒙各族事务,各县民政则由直隶省兼辖。
2、民国三年(1914年)1月,中华民国政府设立热河特别区,脱离直隶省直属于民国政府。
3、民国17年(1928年)9月,明令改制为省。
4、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热河省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划入满洲国,成为其热河省。
5、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国民政府重新划定热河省区域,全省辖有20县20旗。
6、1955年7月30日撤销该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