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记者叶浅 邢楠)近日,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峰饮料”)更新了招股书,公司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此次IPO,冰峰饮料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4亿股,计划募集资金6.69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玻璃瓶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冰峰饮料依赖经销模式,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九成,经销商的平均销售额却逐年下滑。公司收入依赖陕西地区,陕西地区的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超七成,其它地区的收入增长缓慢。此外,冰峰饮料与其关联方西糖超市的交易也引起关注。

依赖经销且经销商平均销售额逐年下滑

冰峰饮料成立于2016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橙味汽水、酸梅汤等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冰峰”玻璃瓶橙味汽水、罐装橙味汽水、玻璃瓶酸梅汤、罐装酸梅汤等。

从公司业绩情况来看,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冰峰饮料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3.02亿元、3.33亿元和2.19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6969.09万元、7767.08万元、6525.15万元和6156.15万元。

销售模式方面,冰峰饮料以经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九成,直销模式收入金额和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冰峰饮料经销模式的收入分别为2.71亿元、2.82亿元、3.01亿元和2.0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1%、93.86%、91.02%和92.06%。

值得注意的是,冰峰饮料2020年经销商总数为369家,较2019年增加87家,而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年增加经销商22家、30家。

然而,冰峰饮料经销商数量连续三年增加的背后是经销商的平均销售额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的平均销售额分别为107.72万元、99.93万元、81.63万元和58.65万元。

此外,冰峰饮料在陕西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七成以上。报告期内,陕西市场占比分别为87.44%、81.73%、80.23%和77.79%。与陕西市场相比,冰峰饮料在其他地区的覆盖却非常有限,报告期内,冰峰饮料在华南、华北、华中、华东等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比均未超过5%。

数据来源:冰峰饮料招股书

据北京商报报道,中国食品行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冰峰饮料收入过度依赖陕西地区,其3亿元的年营收规模属于典型的区域品牌,没有资本的加持或优秀团队的操盘很难走出区域市场,这或是冰峰饮料冲刺IPO的主要原因”。

与关联方西糖超市交易引关注

除难走出区域市场外,冰峰饮料与其关联方西糖超市的交易也引起关注。

原材料方面,冰峰饮料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易拉罐体、白砂糖、易拉罐盖、乌梅和纸箱等,其中白砂糖为报告期内占成本比例第二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白砂糖耗用金额分别为3024.61万元、2771.37万元、3019.04万元和1942.76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1.21%、18.89%、17.16%和17.05%。

值得注意的是,冰峰饮料的白砂糖主要靠西糖超市提供,报告期内,西糖超市均为冰峰饮料第二大供应商。招股书显示,西糖超市为西安市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集团”)全资子公司,冰峰饮料为糖酒集团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10月31日,糖酒集团持有冰峰饮料99%的股份。

报告期内,冰峰饮料向西糖超市采购的产品均为白砂糖,各期对应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772.04万元、3119.93万元、2055.64万元和1938.16万元,占当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的比例为20.29%、21.61%、14.04%和17.00%。报告期内,冰峰饮料向西糖超市采购的白砂糖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分别为84.61%、91.18%、77.2%和96.55%。

据北京商报报道,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关联交易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的问题,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公司经营是否存在独立性问题的质疑,这需要公司招股书详细披露细节,包括具体的交易定价等”。

对于关联交易,证监会要求冰峰饮料说明向关联方西糖超市进行采购的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高的原因、必要性,并要求冰峰饮料对比向独立第三方采购产品价格说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是否可能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冰峰饮料IPO进展,中国网财经将保持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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