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厘清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二是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承诺金测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三是规定投资者赔付机制安排。四是明确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五是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道德风险。

2022年第一天,证监会发布了今年的1号公告,旨在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两难,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满足感,提高执法效能。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1月1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下称《规定》),以承接此前国务院发布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做好制度层面的配套衔接;同时,联合财政部发布第1号公告——《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下称《承诺金办法》),修改“和解金”表述,并完善承诺金管理方式。两项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规定》的起草坚持“发挥制度特色、稳步审慎推进、强化监督制约”原则。共23条,主要细化规定了办理程序、承诺金的管理使用等五方面内容。

一是厘清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要求承诺办理部门应就案件适用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征求调查、审理部门的意见,适用当事人承诺的案件必须经过必要的调查,案件受理后不中止案件调查,中止案件审理。

二是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承诺金测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由投保基金公司负责测算投资者损失情况,调查部门、审理部门、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投资者保护机构等部门单位提供必要支持。

三是规定投资者赔付机制安排。要求投保基金公司制定承诺金管理使用方案,并报证监会备案,同时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程序,鼓励当事人提前赔偿投资者。

四是明确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确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机构负责核查验收当事人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情况;另一方面,明确派出机构查处的案件可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现阶段由承诺办理部门统一办理。

五是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道德风险。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压缩承诺金协商数额的裁量空间,强化派出机构在承诺履行过程中的核查监督作用,要求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

证监会表示,将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及时回应解决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在2015年发布实施的《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和解金办法》)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承诺金办法》。

《承诺金办法》总体沿用《和解金办法》的制度框架,结合上位法和实践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表述,将“和解金”相关表述调整为“承诺金”,并删除相关定义条款。二是根据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对承诺金的管理方式进行完善。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鼓励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为当事人自行赔付投资者预留了制度空间。

证监会表示,《承诺金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强投资者保护,使权益受损投资者得到更好赔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稳定市场秩序。

梁银妍 编辑 孙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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