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青岛中院千万悬赏的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盛宏业”)实控人陈建铭已于2021年12月24日主动前往上海市公安局自首。
根据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ST中昌,600242.SH)1月8日公告,陈建铭于2021年12月24日主动前往上海市公安局,配合上海市公安局调查操纵证券市场案,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1年12月25日起算。
截至1月7日收盘,Wind数据显示,ST中昌股价已从历史最高点25.57元/股跌至2.65元/股,跌幅89.6%。
2021年6月8日,ST中昌公告,陈建铭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被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询问笔录、资金往来记录、证券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等证据,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陈建铭、时任中昌数据总经理谢晶、胡侃控制使用“蔡某波”等101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中昌数据”,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中昌数据”交易价格,共计获利1147.23万元。
证监会决定:对陈建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谢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陈建铭及其代理人申辩称:第一,陈建铭只希望股价稳定在预期之上,没有操纵牟利的动机和企图,不存在操纵故意。第二,行为主体系三盛宏业,而非陈建铭。第三,账户组由胡某控制,交易决策由胡某做出。第四,违法所得计算错误,量罚过重。综上,请求不予市场禁入。
就在此前一周的2021年5月31日,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决定对陈建铭、谢晶、胡侃没收违法所得1147.23万元,并处以2294.45万元罚款,其中对陈建铭罚款1147.23万元元,对谢晶、胡侃分别罚款573.61万元。
上述三盛宏业及其董事长陈建铭正是此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悬赏千万的被执行人。2021年8月3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三盛宏业、陈建铭发布悬赏通告,征集二者转移财产线索。
通告称,凡向该院举报三盛宏业、三盛宏业法定代表人陈建铭等,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该通告有效期至2022年8月26日止。根据公告,未履行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及利息、违约金。这也意味着提供有效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悬赏。
三盛宏业创立于1993年,产业主要包括城市开发、金融投资、海运海工、智慧城市等,是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17.33%。陈建铭持有三盛宏业41.45%股权,同时也持有其二股东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2021年1月,三盛宏业及三盛房地产均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