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对首创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证监局称,首创证券于2021年5月18日发生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影响交易时间合计约20分钟,按照《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十二条规定,该事件达到较大信息安全事件标准。事后经我局调查,发现首创证券信息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删除相关日志及数据库信息,且未进行备份,导致始终无法确定本次信息安全事件的真实原因,公司在第一次报告中未如实报告应急处理不当的情况。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首创证券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对方面存在缺陷。因此决定对首创证券采取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首创证券应对信息安全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提高系统运维保障能力和故障原因排查能力,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技术人员培训,确保其履职能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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