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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北交所上市公司生物谷(BJ833266,股价8.32元,市值10.6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关于给予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根据公告,生物谷及相关责任主体被纪律处分主要涉及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承诺未履行等行为。

其中,2021年8月及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共占用公司资金达2.77亿元。

针对前述资金占用事实,生物谷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金沙江仅归还公司1000万元,上述承诺未全部履行完成。

此外,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计委托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金额达到1.1亿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购买理财产品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2年4月29日,才补充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上市公司生物谷、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每经记者 董兴生 每经编辑 魏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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