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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新大禹是一家专注于水环境治理的创新型整体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深耕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二十余年,主营业务涵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污水处理设备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大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麦建波。麦建波直接持有公司3,513.15万股的股份,同时,麦建波控制的广州贵禹持有公司198.26万股的股份,因此,麦建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3,711.41万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26%。麦建波,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新大禹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3,612.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新大禹原拟募集资金68,208.69万元,用于乐清市荣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建设工程项目、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四期三阶段1.8万吨/天废水处理项目、智慧运营中心及技术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新大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新岳、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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