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记者叶浅 单盛群)日前,根据北交所官网最新消息,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股份”)的IPO申请遭暂缓审议。
雅达股份的审议意见显示,北交所上市委特别要求雅达股份详细补充说明控股子公司中鹏新的相关情况、与前员工经销商的交易真实性及合理性、分红安排及其资金最终流向等问题。
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成“核查”痛点
(相关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雅达股份主要从事智能电力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监控系统集成服务。
2019年,雅达股份向前员工包建伟等人收购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新”)55%股份。彼时,包建伟作出了2020-2022年三个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合计不少于2100万元业绩承诺,若未达到将以现金或股权补偿。但2020年和2021年,中鹏新净利润分别亏损了91.56万元和28.39万元,2022年3月,双方协商延长包建伟对中鹏新业绩承诺期限一年,即2020-2023年四个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2100万元。
此外,雅达股份自收购中鹏新以来,共向中鹏新提供资金2533.50万元,其中533.50万元的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4日,已归还200.4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轮审核问询中,北交所就要求雅达股份对中鹏新股权设置的业绩承诺合理性、是否存在抽屉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以及向中鹏新增资及借款相关资金的流向问题进行回复。
此外,雅达股份前员工作为经销商的问题也受到监管关注。
与前员工经销商关系密切
销售模式上,雅达股份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而公司经销商中有7家由前员工设立的经销商,其中销售规模较大的3家,分别为深圳云帆、南京雅爱达和艾门达斯,且深圳云帆和南京雅爱达是雅达股份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2019-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报告期各期,雅达股份通过前员工经销商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总经销收入的比重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高,且报告期内前员工经销商平均毛利率比经销渠道毛利率分别低2.02%、2.86%、2.72%和2.52%。另外,深圳云帆和艾门达斯既是雅达股份的经销商也是居间商。
对此,发审委要求雅达股份补充说明向前员工经销商销售的毛利率与其他经销商存在显著差异的合理性、前员工经销商与其他经销商下游客户存在重叠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商业贿赂等情形。
雅达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谭星、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