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晚间,哈工智能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大勇出具的《关于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函》。王大勇由于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92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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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对于董监高的违规减持行为,涉及股份的多少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是否利用了自己掌握的内幕信息获利,是否有伤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哈工智能在公告中称,王大勇的配偶因误操作其证券账户,减持公司股票925股,成交均价为10.18元/股,成交金额9416.5元。本次误操作减持后,王大勇持有公司股票2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647%。本次误操作减持的股份为王大勇多年前从二级市场买入,买入价格高于本次减持股票成交均价,本次误操作减持未产生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哈工智能当前正处在筹划重大事项的过程中。2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拟收购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对于跨界的原因,哈工智能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智能制造业务遇到挫折,公司业绩欠佳,因此想要转向其他行业发展。”

同花顺数据显示,宣布涉“锂”之后,哈工智能的股价在此后的几个交易日里异动明显。

基于上述考虑,王大勇的违规减持也受到了较大的关注。

在公告中,哈工智能表示,“王大勇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承诺自重组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其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减持系家属操作失误,非主观故意。”

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证券法中也明确提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掌握中小股东所不了解的企业核心信息,对于持股的董监高,严格规定增持、减持行为,主要是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内幕交易、非法获利等,也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王智斌表示。

对于王大勇的违规减持行为,哈工智能在公告中还提及,王大勇承诺愿意对此次在非减持计划期间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王大勇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积极向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经公司核查,该笔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哈工智能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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