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这是我国首个气体能源品种,也是我国首个期货、期权同步推出品种,更是大商所扩板后上市的第一个能源品种。
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表示,液化石油气期货及期权顺利上市,是我国资本市场“抗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坚定支持实体经济、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举措。中国证监会批复液化石油气期货及期权同步上市,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大商所实现了“品种扩板、工具丰富”。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轻质碳氢化合物,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只有在高压和低温条件下才能变成液态。由于液化石油气来源于油田伴生或炼油厂,原油供需、价格等的变化对其价格影响很大,因而液化石油气也被称为“小原油”。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液化石油气进口国和消费国。按2019年表观消费量4706万吨、均价每吨4000元估算,市场规模在1800亿元左右。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液化石油气是重要的清洁能源和化工原料,上市液化石油气期货和期权是期货市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的重要举措,是以煤油气为代表,国内能源期货市场体系建设的重大进展,也是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的新尝试。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液化石油气进口国和消费国,开展相关期货及期权交易,将为产业企业提供公开、连续、透明的价格信号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促进相关企业稳定经营,推动液化石油气行业平稳发展。
从2000年开始,随着液化石油气市场参与主体大幅增加,地方炼厂迅速发展,进口资源市场占有率稳步增长到40%以上,液化石油气整体市场进入完全竞争状态。
但是,我国液化石油气市场一直没有统一的价格。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抑制需求,原油下跌影响未来预期,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也同步下跌,国内开启大幅下跌模式,液化石油气市场动荡剧烈,风险集聚,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上市,为相关企业对冲市场风险提供新手段。
中国燃气协会理事长刘贺明表示,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品种上市适逢其时,为众多燃气企业提供了有效应对价格波动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下游燃气行业整合,完善城市燃气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增强我国液化石油气领域定价影响力和国际市场议价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中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告诉记者,国际市场虽有液化石油气衍生品,但影响力并不大,而且国内企业仅在国际业务运用相关工具,国内业务基本未使用。国内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适时推出,将更加适应于国内市场,反映国内液化气市场状况,更有利于进口业务风险管理。
万华化学(烟台)石化副总经理梁滨认为,液化石油气是气体能源中市场化、商品化程度最高的品种,参与者众多,相关商品期货、期权上市,将为企业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工具,可以对冲库存贬值风险。
“去年中国液化石油气进口量约2000万吨,期货市场可帮助我国形成自己的市场价格,有利于提高我国在相关市场领域的话语权。”梁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