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境(03989.HK)发布公告,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首创证券签订承销协议。据此,首创证券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承销服务。公司须就此服务按照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的0.3%(分期发行时,以每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作为每次支付承销佣金的计算基数)计算并向首创证券及其组织的承销团支付承销佣金。若以最高募集资金人民币20亿元计算,承销佣金为人民币600万元。

公司拟在中国境内申请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一次或分期发行;并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目前,集团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资金需求大,发行公司债券将可舒缓集团的项目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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