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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4月19日中午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截至当日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不幸死亡。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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