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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针对关于撤销权的行使对象以及可能与之有关联的实用性法律知识点进行解释。一般而言,撤销权的行使是人,还是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撤销权的行使,一般主要运用于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我讲解。

撤销权的行使对象有哪些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行为移转财产,则在原则上应以债务人和第三人为被告。

3、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只是达成协议而尚未实际交付,在此情况下,可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财产已经交付,第三人或者受益人已经实际占有财产,则应将第三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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