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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蒋小惠)近日,同安区一家供校集体配餐企业因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被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同安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日前在辖区对供校集体配餐企业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据悉,该企业曾因未按规定上传食品追溯信息被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此次检查发现,该企业仍存在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条款,已对该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他们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观摩培训会、签订承诺书、实地检查等方式,持续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但仍有个别企业未引起足够重视。下一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开展常态化、长效化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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