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发布,提出一体化示范区实行外国高端人才统一互认措施,即一地认定,苏浙沪三地互认。这一做法意在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合作共享机制,打造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首选地、自由流动示范区。

这只是近期长三角地区“互认”的内容之一,8月20日,上海青浦、浙江嘉善两地医保一体化免备案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两地率先实现异地直接刷社保卡看病;8月下旬,三省一市住建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意味着异地公积金贷款长三角可互认;9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在区域内共享互认,等等。

众所周知,长三角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目前常住人口约占全国1/6,经济总量占全国近1/4。而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长三角区域发展水平若要跃升,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势在必行。

事实上,在2018年底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前,长三角区域合作、融合早已开始,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很大原因在于制度环境的特殊性。比如,地方政绩考核主要侧重GDP、财政收入等指标,使得地区或城市的财税、基建往往各自为政,各个省市的指标导向势必会限制不同省市之间的要素流动。

8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实现更合理分工,凝聚更强大的合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性,也体现在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的“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就是,要素市场要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可以看出,不论是外国高端人才统一互认,还是医保、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都是在要素流动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上不断推进。

不过目前这些只是开始,要素自由流动仍有许多未竟之业。从长远来看,区域内各类生产要素都应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包括资金、人才和技术的流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

对此,既要在更多的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如结合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利用长三角地区合作机制,建立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强化医疗卫生物资储备,进而推进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计划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更需要有魄力清理阻碍要素流动的机制体制,让各类要素在人为的制度限制破除后做出最优选择,以教育资源为例,上海、江苏十分丰富,浙江、安徽等在高等教育和国家科研院所方面相对薄弱,未来需要打通。

应该说,越来越多的互通互认,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正渐次推进。然而,实现区域内要素自由流动才是一体化水平跃升的关键,是下一步应该致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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