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一直被认为是一地乃至一国经济发展重要的软实力,既关系到招商引资,又影响经济发展的活力与质量。后疫情时代经济全面恢复之际,通过推广先行先试政策,全面性地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济活力,更显必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新年第一场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是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也是应对严峻复杂形势、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重要举措。过去数年,决策层对优化营商环境十分重视,也取得了亮丽成绩:在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排名从2018年的第78位上升至2020年的第31位,跃升近50位,并连续两年跻身营商环境改革步伐最快的全球排名前十经济体之列。统计显示,2020年在受疫情影响极为困难的背景下仍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增并保持较高活跃度,正是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写照。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银行对中国营商环境的评价,是把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作为样板,也与近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先行先试地区吻合,目的是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再向全国推广,有利于减少改革成本,有助于尽快推动全国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从目前结果看,先行先试地区成效明显,营商环境大为改善。同时也意味着,其他地方亟待跟上,需要加快复制推广相关政策。这是因为,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在受疫情冲击后经济艰难恢复的大背景下,加快经济复苏除了善用财政、货币政策外,还要挖掘政府服务方面的潜力,且效果往往能事半功倍。很明显,就目前政府服务水平而言,特别是非发达地区的行政服务水平还大有潜力可挖。
此次常务会议提到的第三方评估,是此前受国务院委托在全国9个省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所开展。评估结果显示,《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对减税降费、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满意度较高,对“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便利企业开办经营的改革举措感受明显。但也有部分企业对招投标、中介服务、融资等方面问题反映较多。此外,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落实《条例》的进展也不平衡,有些差距明显。
这也同样说明了,虽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在先行先试地区效果良好,但其他地区尚有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地区差异明显,务必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应对。具体包括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实际上,建设服务型政府正是近年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众所周知,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低垂的果实已采摘殆尽,为优化资源配置能力,释放经济发展活力,需要通过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政策在北京、上海等地已取得相当成效,理应加速复制推广到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