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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6月25日电 (记者彭远贺)“我们家最近打算安装汽车充电桩,经咨询南方电网客服人员发现自治区没有制定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仅针对工业用电的客户有这项政策……”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希望广西尽快出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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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友表示,同为南方电网的用户,广西隔壁的广东省、贵州省均已实行或试行峰谷分时电价,可以帮助居民节省很大部分的费用,也能从另一个层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而且也可以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希望广西的发改部门能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对此,广西发改委价格处作出细致回复,解释了目前广西暂未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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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回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完善目录分时电价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广西2021年才开始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是全国最晚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省份之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1029号)规定,广西居民、农业用电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回复进一步说明,广西居民生活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主要考虑:一是为了总体上不增加大部分居民的电费负担。二是广西居民电力用户的电表目前尚不具备分时计量功能。如按用户选择性报装和执行,涉及政策公平性问题。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综上,广西居民生活用电暂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目前,广西正在开展推行居民生活用电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前期研究工作。广西将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推动更新改造用户电表。待具备一定条件后,在国家政策框架和指导下,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程序做好居民生活用电实施峰谷分时电价的研究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