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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薛江炤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图片来源:新京报客户端消息称,日前,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江炤(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江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江炤利用担任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阳曲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周转、款项结算、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规安排园区项目开工建设

违规出借国有公司资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7日通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江炤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通报称,薛江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安排园区项目开工建设,违规出借国有公司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周转、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薛江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薛江炤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正义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ID:zgrmjcy0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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