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高等法院将于1月18日下午,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行贿案的重审进行宣判。

来自韩国媒体的消息称,2017年2月,李在镕因涉嫌请托时任韩国总统朴槿惠及其信崔瑞元(原名崔顺实)帮助其继承三星电子经营权而行贿29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75亿元),被提起公诉。

在上一次庭审中,检方要求法庭判处李在镕9年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认定,李在镕部分行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法院则减至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

2019年8月,韩国最高等级的大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撤销了二审法院对李在镕、朴槿惠、崔顺实的判决,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重审期间,各方就李在镕的量刑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李在镕最终获判实刑还是缓刑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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