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谈到,P2P平台已全部“清零”。同日,一家P2P转型小额贷款公司(下简称小贷)获批。此前已有多家P2P公司转型“小贷、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下简称网络小贷)和助贷”。
P2P已清零,这段“历史”的遗留问题值得思考。哪些公司转型获存?未来发展如何?存量风险如何化解?
转型小贷:须具备资产端优势
据媒体报道,1月15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回复南宁市互金整治办的批复中,同意广西林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南宁市林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已有多家P2P获批转型小贷或网络小贷。资料显示,2020年5月,厦门2家P2P平台海豚金服和禹顺贷获得当地监管转型小贷公司的正式批复。2020年10月18日,新浪旗下P2P易e贷转型全国性网络小贷获批,抚州市新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2020年8月21日,由赣州一家P2P转型设立的赣州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得江西省金融监管局批复,成为江西省第一家成功转型的P2P平台。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P2P转型小贷或网络小贷的原因和未来发展等问题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他谈到:“P2P转小贷和网贷有业务元素的匹配优势,都包含小额信贷产品。所以有相关政策支持,也有一些机构选择转型为小贷或网络小贷公司。此外,值得关注的是,P2P与小贷等在资金来源上有本质区别,P2P资金来源是投资者,而小贷和网络小贷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或机构间拆借资金。能处理好资金来源问题,且资产端有大量借款用户的P2P,才有望转型成功。”
尹振涛还表示,从发展的角度来讲,P2P转型网络小贷会比小贷更好一些,网络化的模式与之更匹配。但银保监局发布的监管条例,对网络小贷的资质要求和注册资本金等要求都非常高,所以有些P2P只具备转型到小贷的资质。
据2020年11月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转型助贷:或为“阶段性”过度
除转型小贷和网络小贷之外,还有一些头部P2P公司选择转型助贷,如拍拍贷、你我贷、乐信等美股上市公司转型均为助贷,机构资金比例达100%。
据了解,拍拍贷2019年11月就开始了去P2P标签,并于当月正式升级为信也科技集团。2020年10月12日, P2P平台拍拍贷发布公告称,截止2020年9月,拍拍贷在监管指导下,已经完成存量业务的清零和退出。目前,拍拍贷已经成功向助贷平台转型,致力于为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匹配适合的持牌金融机构资金,继续提供服务。
此外,有消息报道称,近期,福建海峡银行官网披露,已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而拍拍贷上市主体信也科技曾公告称,通过股权投资持有福建海峡银行4.99%股份,并与福建海峡银行在消费金融等多个方面达成战略合作。业界猜测,该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或与拍拍贷转型有关。
相比之下,上海另一家老牌P2P你我贷转型进度稍慢,目前也完成了清退转型工作。你我贷母公司为美股上市公司嘉银金科,该公司在2019年9月公布二季报时还未披露机构资金占比,截止2020年3月份机构资金占比为44.5%。在2020年第二季度财报中,嘉银金科称,缩小贷款规模,促成贷款金额22.38亿元,同比下降55.7%,机构资金占比达98.6%。
2020年11月10日,网贷平台“你我贷”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你我贷的P2P在贷余额已经全部清零。所有出借用户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均已得到兑付,借款用户还款功能将继续保有,不受影响。你我贷公告表示,这标志着公司自此告别P2P业务模式,也标志着母公司嘉银金科彻底转型为一家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互联网信贷解决方案的金融科技公司。
关于多家头部P2P公司选择转型为助贷公司,尹振涛谈到:“P2P转型为助贷,其实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P2P要有很强的资产端实力,才能获得资金方的认可,从机构获得资金。但这些公司肯定不想局限于助贷,助贷只是阶段性证明自身在资产端能力的业务方式,希望能获得认可。它们肯定也在寻求更强的金融牌照,如网络小贷牌、消费金融牌照甚至是互联网银行牌照。”
某助贷机构从业者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经历了这轮洗礼后最终能够全身而退的,无不是敬畏金融,敬畏风险的平台。这些平台依然有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发展空间,可以依靠此前积累继续发展。”
“后遗症”:存量风险仍需处置
宣布完成P2P业务清退兑付工作并转型获存的只有少数机构。关于P2P宣布“清零”,尹振涛表示:“P2P清零的核心是指公司清零,业务停止运营,无新增。实际上,后面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去解决P2P存量风险处置问题。”
当前,有相关机构正持续打击逃废债,推动P2P存量风险处置。2021年1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公告”,网贷机构清退过程中,部分借款人拒不执行借款协议,其恶意逃废债行为严重影响了网贷机构清退进度。
2021年1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约谈了连续多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张某、李某涛、郑某娟,警示劝诫上述三人应当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恶意逃废债不仅要承担逾期罚息,同时还会受到信用制裁。上述人员已于2021年1月15日前全额归还欠款。
公告强调,在此正告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网贷平台借款人,积极配合逃废债追缴工作,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