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日前印发并试行,要求新建普通小学服务半径宜为500米且步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服务半径宜为1000米且步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不作为评价现状中小学校依据
指引为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目的是推进广州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广州市教育设施的品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指引用于指导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等的地方指导性标准。适用于广州市新建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改、扩建学校及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参照执行。不作为评价现状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是否达标的依据。
指引规定了普通中小学的选址与规划布局,要求居住区规划应合理布局教育设施,原则上小学服务半径宜为500米且步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服务半径宜为1000米且步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结合居住区建设的学校,应保证可独立进出,不受居住区影响。
指引要求,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避免学生跨越高快速路、铁路上学。
此外,学校应建设在低噪声区域,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学校用地尤其是教学区、学生宿舍等不宜设置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当学校选址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减震、降噪措施,使教学区、学生宿舍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新建中小学校设置规模有规定
普通中小学校的设置规模方面,指引规定小学:24班、30班、36班,每班不超过45人;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初级中学:24班、30班、36班,每班不超过50人;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高级中学:30班、36班、48班、60班,每班不超过50人。
九年制学校:36班、45班、54班。小学阶段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阶段每班不超过50人;总人数不超过2500人。
完全中学:36班、48班、60班、72班,每班不超过50人;初中部分不超过2000人。
在受到用地条件限制需要集中布局学校,或因人口规模不足需要建设小、微型学校时,应对学校规模进行充分论证,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原则上不得新建超大规模中小学校。
体育设施方面,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小于7.5㎡;中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小于10.2㎡。应配置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宜南北向布置,并安排器械体操及游戏区位置,宜配置游泳池、足球场等。在中心城区及用地紧张的片区,应在满足体育设施设置规范的前提下确定学校的合理用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