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首席评论员 钮文新
希望上市公司强化现金分红,希望A股市场投资者能够长线投资,这显然是中国证监会以及所有中国金融管理者的多年倡导。但应当注意到:美好的意愿要有对应的市场“正向激励”机制予以配合,而不能任由“逆向激励”机制长期存在,否则市场的发展往往事与愿违。
时入6月份。按惯例,从现在到8月,A股上市公司2021年收益分配方案即将密集实施。对于大量具备稳定收益的传统产业公司而言,它们就像股市中的“现金奶牛”,每年都将带给投资者不俗的现金分红。比如银行股,尤其大型银行股,按照当下股价,单现金分红一项,其股息率基本能达5%以上——远超一年期银行储蓄2%左右的利率水平。同时,银行股流动性非常好、安全性较高,未分配利润再投资还能够产生利润或从财务角度加厚公司的安全边际。按理说,这样的股票应当获得大量“低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青睐,但从多年的股价走势看,市场似乎并不看好这类“大笔现金分红”的股票。
为什么管理者力主现金分红,而大笔现金分红的股票却不招投资者待见?实际上,按现行股票现金分红“个人所得税收”收取方式(持股期限不足1个月按20%征收,持股1个月到一年按10%征收,持股1年以上免税),管理层是鼓励长期投资的。但实际情况是:投资者经常会在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之前,找相对高点先行卖出股票,然后等分红之后,再找相对低点买回股票。这是投资者的理性选择?为什么要躲过分红?是躲税?其实不只是躲税,而是要躲开分红之后,市场的“强行除权”机制。
怎么回事?按照现行规则,如果5元股价的股票每股分红0.5元,那分红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交易所将对该股实施“强行除权”,除权后的股价变为4.5元。这意味什么?假定投资者拿到0.5元分红,交掉20%的所得税之后实际获得0.4元收益,但除权后股价4.5元,加上0.4元收益,每股市值从5元变成4.9元,当即亏损2%。这就是说,为图10%股息收益而花5元买进股票,分红后的结果是当即亏损2%。怎么办?只有等待股价回到5元才能真正实现税后8%的股息收益,但股价什么时候才能回到5元?不知道、也不确定,如此市场风险,实际阻止了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兴趣。
显然,现金分红之后的“强行除权”机制可能不符合管理者意愿,损害了长期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使得大笔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不能完全得到投资者认同,削弱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动力。所以,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更喜欢以送股方式分红,这相当于投资者以股息再投资,一来可以合理避税,二来避免股市投资资金因现金分红而被消耗。但是,送股也好、配股也罢,这都存在“强行除权”的问题,都将带给投资者投资风险。
所以,中国证监会应当着力解决这个问题。建议:第一,无论是现金分红,还是送股配股,交易所应取消“强行除权”机制,让分红或送配股之后的股价遵从次日盘前集合竞争的结果;第二,证监会应当和税政相关部门商议,让股票现金分红遵从“递延税收”规则,即股票现金分红后“记账不收税”,等到这笔股票实实在在卖出后,依据具体持股时间,该补税就补税,该免税就免税。当然,是否还有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式?希望中国证监会尽快研究改革,这恐怕也是A股市场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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