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石青川 | 全国两会报道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无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还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都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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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温涛受农业农村部委托,对农村金融进行专项调研。他发现,农村金融改革以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和普惠金融为突破口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农村金融仍然存在传统普惠性金融服务难以有效对接乡村产业发展新需求、产品和服务供给单一、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短板、数字金融服务供给滞后、传统金融服务需要改造升级等问题,亟需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温涛调研四川、湖南等五省份农村金融情况时发现,目前农村普惠性金融服务难以有效对接乡村产业发展新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以及拓展供应链、价值链的生产性融资困境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资金短缺仍是其发展中的最大难题;发现近30%的农户未参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同样在于资金约束。
农村金融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单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有短板、乡村数字金融服务供给滞后也存在问题。温涛调研发现,银行类机构在乡村“一股独大”, 只有 8.6%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1.88%的农户在贷款时得到了担保支持;仅有43.38%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3.58%的农户购买了农业保险。尽管62.82%的村落实现整村授信,但总体授信额度不高,平均约7万元,7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为授信额度难以满足融资需求。参与过线上融资和理财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占比分别仅有14.38%、7.65%和7.81%、3.53%;制约因素中,“难以掌握数字技术”“数字金融素养不高”的占比分别为28%和25%。
温涛还发现,乡村传统金融服务需要改造升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停留在传统业务层面,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传统业务占比超过8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参与供应链融资分别仅占比4.86%、1.28%。
对此,温涛建议,首先要强化机构责任担当,创新驱动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加快改造扶贫金融组织,健全产业金融和普惠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推进政府协同各类金融机构联合创新,破解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制度和技术瓶颈。三是激励金融机构将金融科技与本地产业特色相结合,加快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延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范围。
同时完善各类金融互补合作机制,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一是积极引导各类金融重塑分工协作、明确定位的乡村伙伴式产融关系,既要促进银行类机构业务拓展,更要加快在保险、担保、证券、租赁、期货期权等领域形成全面配套和协同服务。二是真正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积极探索银行与保险和担保的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和扩大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覆盖贷款产品的水平和范围。三是应用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村土地、房屋、山林、农业设施等通过出租、抵押、合作或者入股等方式实现资产资本化,提高农业直接融资比重。
还应加快绿色金融服务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一是重点围绕现代育种、绿色农业技术、绿色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等加强金融服务供给。二是将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点领域,积极构建涵盖信贷、保险、投行、碳金融等的多层次立体化业务体系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三是提升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和贷款覆盖率,推动乡村实现绿色转型。
需要建设开放型乡村金融信息平台,打破经营主体数字“鸿沟”。一是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传统设施数字化改造。二是依托金融、农业农村、大数据等部门协同构建经营主体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与平台。三是建设多元化乡村数据采集渠道,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保障数据信息时效性。
此外,要加大村级金融服务站建设力度,促进农村数字金融服务共享。一是由政府统一建设标准,并委托第三方专营机构进行管理和维护。二是通过线上金融超市、需求信息发布,打通供需信息堵点;通过线下数字村站建设接地气,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三是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依托村站及相应专营机构培育高素质农民,增强这一群体应用数字技术发展生产能力和提升金融风险意识。
与此同时还应注意风险,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的可持续性。一是形成政府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工作合力,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农村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标准和方法。二是通过完善农村金融科技监管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和风险防范。三是确立包含合规目标治理、数字技术治理与金融市场监管“三位一体”工作框架,构建覆盖乡村实体经济、线上线下金融服务体系、数据网络空间的全面防控金融风险机制。
责编:吕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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